据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消息,10月31日,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鄂州市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提出,进一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将在鄂州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放宽至“首套、第二套”均可申请。该款项划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此外,进一步优化“又提又贷”政策。缴存人家庭在鄂州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首套和第二套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套房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资讯信息,所渉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消费。文章内容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站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多场高级别会议关注房地产,有一线城市再迈重要一步
近日,房地产行业频传利好,带动了地产股在25日和26日连续走强。...
云南曲靖谋划未来产业加快碳捕集制甲醇、电解水制氢
云南省曲靖市将立足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积极发展氢能、半导体、硅基...
连续第9年,新西兰猕猴桃首船发上海,今年提前10
昨天,“科槐”号散装水果冷藏货船,装载着多达2100吨的新西兰佳...
九宫格面、私房套餐……这家社区长者食堂一站式搞定
黄浦有家长者社区食堂可一站式解决辖区老人的三餐这家位于北京东路4...
香港科技大学推出首批“AI讲师”
3月下旬,记者从香港科技大学获悉,该校以人工智能为依托设计出10...
2023年国内电力消费增速攀升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办的2024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